

各班级:
为做好202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等规定,现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比例
评选对象为2026届本科毕业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校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学院本科毕业学生总数的20%。
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推荐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额为10人(因省优毕业生名额上级尚未正式下达,现为初步推荐名额,待名额正式公布后再进行增补或择优推荐)。
二、推荐条件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经济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细则》规定的条件推荐。
三、推荐方法
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学院严格按照评比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做好民主评议和择优推荐,并在学院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由学院领导审核后报学生处。推荐工作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人数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开。
四、优秀毕业生证明出具
为便于学生求职应聘需要,评选结束后,拟推荐学生可在杭师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中申请开具“拟推荐该生为省级/校级优毕业生”的电子证明,具体开具教程见http://career.hznu.edu.cn/news/view/aid/222831/tag/zcdh 纸质证明可自助彩色打印。学院不再单独开具纸质证明。
五、申报流程与材料要求
(一)自主申报。申请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省、校优秀毕业生申请人情况明细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命名与附件3中所获荣誉顺序和名称一致),将电子档申请材料打包,命名为“班级+姓名+优秀毕业生”,并于10月9日发送至邮箱hznujjxyjycxb@163.com。
(二)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对各班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召开优秀毕业生评审会,确定优秀毕业生最终推荐人选。
如有不明事项,请及时联系王老师,联系电话:28867066.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
附件3. 杭州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省、校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汇总表经济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