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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王洪涛     作者 : 王洪涛     时间 : 2026-10-10

     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杭州市春风办、教育局关于印发《“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实施办法》和我校

的通知精神,2026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以下简称“培优助学金”)评审工作

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已经享受过“娃哈哈·春风助

学”培优助学金和“娃哈哈·春风助学”学费援助的,不重复享受。

    二、助学金标准

   培优助学金分二档:

   (一)一档助学金5000元/学年;

   (二)二档助学金2500元/学年。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4.学习刻苦,品学兼优,上年学生综合成绩列专业或班级前50%(一档)。

      学习刻苦,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限最低选修学分内)无不及格(二档)。

    (二)学生本人或家庭(含非经济困难学生)遭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推荐申请一档助学金:

    1.家庭遭受重大灾害:即因火灾、水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家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人员伤亡的;

    2.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即家庭主要劳动力遭遇重大事故、疾病等失去劳动能力或死亡等家庭

变故的;

    3.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即学生在校期间患恶性肿瘤、白血病、肾脏(骨、骨髓)移植等严

重疾病的;

    4.学生本人发生意外致重伤、致残的。

    (三)下列人群如符合以上同等条件的,可优先考虑推荐:

    1.来自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村地区或杭州市对口帮扶、合作和支援地区;

    2.孤儿或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四、评审办法

    (一)培优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学院名额为一档2个、二档4个。

    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填写 《“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提供相关成

绩证明(2025-2026学年成绩单,以教务系统导出为准)。

    (二)学院将组织培优助学金评审,并对拟获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学院推荐的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公示无异后,向校学生处报送材料。

    (三)特别说明: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一档的同学

不能同时兼得娃哈哈培优助学金一档,特殊情况除外。

    五、材料报送

    10月15日下午4点之前报送培优助学金材料到学工办:

    《“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申请表》 和学生相关成绩证明电子稿发送至:

hznujgtxqgb@163.com。纸质稿仓前校区送至恕园1-712办公室,下沙校区送至行政楼222

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8867066。

附件1:“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申请表



经济学院学工办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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