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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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王洪涛     作者 : 王洪涛     时间 : 2026-09-29

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经济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细则》相关文件规定,学院启动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及名额

学院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2025-2026学年认定)。

我院共有60个名额。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50%;综合素质评价排名未进入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8.参评学年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或义工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相关政策说明

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不能兼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即申请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

四、申请办法

1.学生申请时间9月29日—10月12日:学生在学工平台的“服务大厅-学生资助-国家资助申请”进行申请,并上传相关评选需要的成绩单(2025-2026学年,教务系统导出,带红章)、班级综测排名等支撑材料,同时将以上材料于10月12日下午4点前发送至邮箱hznujgtxqgb@163.com,文件夹命名为“班级+姓名”,支撑材料以“姓名+成绩单、姓名+班级综测排名”命名。

2.学院根据学生所报申请,认真做好线上和线下的审核工作,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无异议后按照要求签署意见并盖学院公章。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8867066。

附件1.经济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细则

附件2.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3.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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