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为了公平公正、严谨认真地做好学院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经研究讨论,特制订如下研究生推免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坚持全面考查,确保生源质量。
二、报考条件和招生目录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复试科目 | |
0020202区域经济 学 | 经济学综合(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 |
020204金融学 | ||
020205产业经济学 | ||
025100金融 | 金融专业基础(货币金融学,公司金融,投资学) |
三、具体流程
(一)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9月21日上午9点起)登录“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我校接收推免生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8日中午12点。
(二)招生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的通知,申请人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复试通知。
(三)复试开始前,申请人向招生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在学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
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等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学术科研成果等复印件。
6.以上材料电子稿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姓名+报
考专业”命名,推免系统提交志愿后24小时内发送至学院邮箱hznujgyjs@163.com,并将纸质材料邮寄至学院。
(四)学院成立由3人组成的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申请人的本科专业成绩及排名情况(50分);外语水平情况(20分);科研创新及竞赛获奖情况(20分);其他与攻读研究生有关的材料(10分)等材料评分后进行排序,材料审核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学院审核专家组对材料审核后,公布复试名单。
(五)复试结束后,申请人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待录取”通知。
被本学院接收的推免生务必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接收确认工作,否则作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保留相关资格,从候选名单中依次替补拟录取。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拟录取考生须在公示期间将《杭州师范大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提交经济学院。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80分及以上);(5)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7年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7年3月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杭州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思想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时间与形式
(一)复试期间考生需密切关注学院通知,保证手机联系畅通。
(二)复试时将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的计算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40%);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40%);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20%)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分数低于6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的监督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负责。
2.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电话: 0571-28867066监督举报邮箱:qjxyyy@163.com。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本办法由杭州师范大学经济学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28860212,邮箱为hznujgyjs@163.com。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杭州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