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我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为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2〕36号)、《经济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经济政〔2025〕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规定,现将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对象
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7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定向生限报硕师计划)。
二、推免类别
普通推免生
三、推免名额
待定(学校预计将于2026年9月上旬左右正式公布推免名额及名额划拨方案。具体时间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我校名额时间而定。)
四、推免条件与标准
推免生应该符合《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2〕36号)(附件1)和《经济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经济政〔2025〕第6号)(附件2)文件相关内容的各项条件和标准。
五、推免程序与日程安排
2026年8月31日16:3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时除提交《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大学前三学年成绩单、体现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各项佐证材料外,还应提交《杭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学院全面审查申请者信息,根据学校划拨的推荐名额,分专业按照学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内公示的时间应不少于3天。推荐名单确定后,学院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附件5),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交学生处。
六、其他事项
(一)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以8月31日为准。
(二)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的选拔工作安排将在学工部网站另行通知。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均属于普通推免生,应符合普通推免生的各项条件。
(三)8月31日前请将附件3、4、5、6电子稿以及相关荣誉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599674740@qq.com,以“推免生材料-专业班级-姓名”命名),纸质稿交至仓前校区恕园1号楼711办公室(里间)。
联系人及电话:孙老师,28860733。
附件: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2〕36号)
附件2:《经济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经济政〔2025〕第6号)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5: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
杭州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