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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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杭州师范大学第十六届“寻找我们身边的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来源 : 经济学院     作者 : 经济学院     时间 : 2026-01-20

为推进资助育人机制,挖掘勇于面对困难、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资助对象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学校将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寻找我们身边的自强之星”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且经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

5.学业优良,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专业)前50%;

6.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在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的非资助对象也可以申报)。

二、活动方式

(一)候选人推荐

1.推荐方式:候选人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推荐,各班级要通过班团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并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推荐名额:学院根据申报情况拟推荐1-2人到学校参加竞选

(二)活动流程

1.报名表填写:申请人需填写《杭州师范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附件1)和《杭州师范大学自强之星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上交至学院,所有材料仅需上交电子版

2.材料上报要求:申请人需附件1“附件2”“附件1中‘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对应的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hznujgtxqgb@163.com。邮件及文件命名方式:第十六届自强之星申报材料+班级+姓名。申请时间截止2026年2月2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3.正式候选人答辩:学校将举行“自强之星”评审会,最终评选出十名“自强之星”。

三、表彰与奖励

在校园里宣传获选“自强之星”同学的优秀事迹,并向10名同学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四、其他

已经获得校“自强之星”称号的同学不再参评此次“自强之星”的评选,但往届“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老师28867067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第十六届“自强之星”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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