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经济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细则》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2024-2025学年认定)。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50%;综合素质评价排名未进入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8.参评学年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或义工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相关政策说明
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不能兼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即申请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
四、申请材料
(一)材料报送: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在教务系统下载2024-2025学年成绩单,并于2025年10月17日16:00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勤工部邮箱:hznujgtxqgb@163.com 。邮件命名方式:2025年励志奖学金+班级+姓名
(二)线上申请:2025年10月13日—10月20日在学工平台进行线上申请,具体申请方式见下文工作安排。
五、工作安排
1.学院将按所分配名额等额推荐,经济学院共51个名额(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2)。
2.学生申请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月20日:学生在学工平台的“服务大厅-学生资助-国家资助申请”进行申请,并上传相关评选需要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24-2025学年成绩单、2024-2025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证明材料等。
3.学院将根据学生申请材料,认真做好审核工作,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请各位同学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逾期不候不再进行增补。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28867067。
附件4. 2024—2025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经济学院学工办
202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