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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魏菁菁     作者 : 魏菁菁     时间 : 2025-09-10

班级

为更好地帮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及信息报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有杭州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认定为资助对象:

1.未提出或未按照规定提出认定申请;

2.提供的相关信息不真实;

3.有与家庭经济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

4.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有注册公司;

5.其他不能认定为资助对象的情形。

二、认定标准

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二档: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

三、工作安排

(一)各班级请及时准确向同学传达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目的、标准及流程,确保每一位同学知悉通知和要求。

认定流程

1.班级评议阶段(9月10日—9月15日)。

需要申请资助对象认定的同学向班级提交申请,家庭经济存在困难的学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实施细则》,参照《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模板)》附件1-1要求,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1word格式)+困难证明材料(图片形式,材料务必真实、清晰,否则将影响认定),以“班级+姓名”命名文件打包交至班长处(2025级新生交至临时班长)。

9月15日前,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审核相关材料(评议小组一般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生活委员、团支书及其他3位普通同学担任组员),结合对申请人日常经济情况的了解,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会,确定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推荐认定标准(即:特别困难或一般困难),并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民主评议部分。此外,需填写《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附件5)发送至邮箱hznujgtxqgb@163.com 。

要求:请认真阅读《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实施细则》(附件4)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类型。①如勾选“特殊群体”中的类型,需要与家长确认,并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等,以图片或pdf格式,命名为“姓名+佐证”);②如勾选“其他群体”中的类型,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如勾选“其他情况”,则必须具体介绍家庭困难情况。④个人承诺栏需插入本人手写签字。特别注意:请同学们实事求是,诚信为本,如有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受助资格,计入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2.学生系统申请阶段(9月11日—9月20班级评议完成后,学生需在“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学工平台”(https://xgxt.hznu.edu.cn/)中进行认定申请,具体流程见下方“四、具体内容”。

3.学院审核阶段9月26日—10月8日)。学院将在学生工作管理平台中对班评结果进行复审,并根据学生情况进行资格和档次的认定。通过审核即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有获得资助的资格。此阶段请同学们关注平台审核动态,以防未能及时修改材料导致审核不通过。

四、具体内容

本科生困难生认定工作在“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学工平台”)(https://xgxt.hznu.edu.cn/)中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学生在学工平台的“服务大厅-困难生申请-在线办理”项目中确认学生信息,填写困难档次和申请理由,并上传《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1及佐证材料(申请表在通知附件1中下载申请表需填写完整后上传。填写完成后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本科困难生认定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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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院审核。学院在学工平台中“学生资助-困难生管理”栏目查看学生申请信息,核实学生申请表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并给予认定困难等级认定,导出数据,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学工部。

3.学工部审核。学工部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再次确认。

4.学生审核结果查看。学生可以学工平台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五、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学生获得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成立班级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审核本班级的认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原则,按照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审核的程序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学生提交的《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佐证材料,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

2.各班级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与学生的思想教育相结合,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心理健康和思想进步,教育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诚信申请认定,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用好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完成学业,自立自强。

3.在认定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对申请认定时弄虚作假的学生,要以适当方式予以惩戒。

未尽事宜,请咨询老师,联系电话:28867158或28867067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附件1-1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模板)

附件2:本科生困难生认定申请操作步骤图解

附件3:浙教财〔2020〕15号 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

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实施细则

附件5:XX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2025--2026学年)


经济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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