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按照《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学助【2010】16号)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初步确定杭州师范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入围人选。现将评选结果公布如下,予以公示(名单附后附件1)。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5日--11月8日。如有异议请尽快在公示期内与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联系,联系电话:28867066;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经济学院学工办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