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济学院院长助理相关通知要求,在自主申请、考察谈话等基础上,经党政班子研究决定,拟任曾绍龙同志为经济学院院长助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至7月15日。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来信、来电、面谈等形式,向学院党委及纪委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电话:0571-28865677;邮箱:jjyglxyhznu@163.com。
杭州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党委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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